
长江上游作为我国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其生态保护事关长江经济带可持续发展全局。地处长江首城宜宾的四川川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作为“地质+司法”在四川的首个成功实践,以专业技术为笔、以责任担当为墨,时刻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长江上游生态保护的战场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篇章,为生态环保法治化、科学化提供了坚实技术支撑。
立足长江首城 构建生态鉴定“专业矩阵”
宜宾,金沙江、岷江在此汇流成长江,作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第一道关口,其生态保护责任重大。2022年底,在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地质局的鼎力支持下,四川川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应运而生——它不仅是四川省驻蓉外首家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更是四川省地质系统首个、川南地区唯一获此资质的专业机构,填补了川南地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的空白。实现了我局在“地质+法治”“地质+生态”领域创新发展的重要突破。

中心成立之初,迅速确立了三大类环境损害鉴定领域,共计12个小项,涵盖了地表水与沉积物、土壤与地下水以及生态系统的环境损害鉴定。2025年4月,中心实验室顺利通过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CMA)扩项,此次资质扩项涵盖生态环境监测、非金属矿及产品、水资源及产品、水利工程(岩土工程类)、建设工程材料及地球化学6大领域,新增水和废水、土壤沉积物、固体废物、建设用砂石等11个检测类别共计215项参数认证。短短三年,中心业务实力得到显著提升。

土地调查
中心积极与地方司法局、市人民检察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司法机关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接,凭借专业能力与精准服务,中心业务量实现跨越式增长,截止目前共办理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类案件250余件,年增长率超50%。累计金额近500万元,服务范围从宜宾辐射至泸州、重庆、贵州、云南、西藏等长江上游重要区域,形成了覆盖长江上游川渝滇交界地带的鉴定服务网络。

矿石取样
亮剑环境损害 全方位守护长江生态与环境
近年来,长江上游生态环境保护任务日益繁重,非法捕捞成为其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作为长江首城唯一的环境损害类司法鉴定机构,四川川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始终主动扛起生态保护的重任,以精准的专业鉴定为“利器”,不仅为长江“十年禁渔”筑牢防线,更在生态环境的全领域守护中彰显担当。
斩断非法捕捞“黑手”,筑牢长江生态屏障
2024年7月,宜宾市某公安分局接到匿名举报,有人在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十年禁渔”核心管控区)内非法捕鱼。民警迅速出警,查获疑似渔获物103尾(其中鱼75尾、虾类28尾)。为精准打击违法行为,该分局委托四川川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物种鉴定。
接到委托后,中心鉴定团队立即赶赴办案区,对渔获物展开专业鉴定:通过形态学观察(测量体长、记录鳞片特征等)结合分子生物学技术(部分样本进行DNA测序比对),精准确定了渔获物的种类,其中不乏受保护的鱼类品种。这一鉴定结果为公安机关后续处理提供了关键依据,让违法者无法遁形,为依法严惩非法捕捞者提供了科学依据。
拓展鉴定领域,全方位保卫生态环境
除了在非法捕捞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中心的专业鉴定能力还延伸到了生态环境保护的多个领域,在林地破坏、耕地破坏、非法采矿等环境损害案件中同样“亮剑”。通过精准鉴定、评估生态损害程度,为地方行政机关打击非法行为提供了坚实的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进一步促进了长江上游的可持续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

植物鉴定
以专业赋能 践行“共抓大保护”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已成为共识。四川川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始终以这一理念为行动纲领,将专业能力融入长江上游生态保护的每一个环节。从服务“十年禁渔”到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从参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鉴定到支撑地方政府生态决策,中心的每一份鉴定报告都承载着“用科学守护长江”的责任。
未来,中心将持续深化资质建设,积极融入地方生态环境赔偿和公益诉讼,构建“鉴定—执法—修复”闭环体系,让长江上游的水更清、鱼更多、生态更优。
长江万里,始于宜宾。四川川南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正以“精准把脉”的专业能力,守护着长江上游的生态初心,让“绿水青山”的画卷在长江首城永续铺展。